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各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新葡的京官网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院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是 否 | 实有29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是 否 | 实有 2 人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8.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系)团组织同意,学院(系)党组织审查后,报校级学生会组织确定;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院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9.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0★.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 2023.9.28 |
11. 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2.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3.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和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的院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院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
17▲.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二、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2 | 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与团委老师、校学生会、院级研究生会对接,组织各类活动。 |
2 | 文体部 | 9 | 对接学院篮球队、排球队和足球队,策划组织并负责学院各项文化体育活动。 |
3 | 办公室 | 6 | 制作各类工作报表,直接对接主席团,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 |
4 | 学术科技部 | 7 | 负责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和学生日常调研活动,组织辩论赛以及主持人团培训等。 |
5 | 绩效考核部 | 5 | 监管考核学生会各部门工作,修订完善学生会、团委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学生社团和助学岗位。 |
三、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班级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杨文杰 | 中共预备党员 | 英语6班 | 2021级 | 41/198 |
2 | 李岚婧晨 | 共青团员 | 英语7班 | 2021级 | 53/198 |
3 | 殷小雅 | 共青团员 | 英语6班 | 2022级 | 44/199 |
4 | 高欣雯 | 共青团员 | 英语7班 | 2022级 | 49/199 |
5 | 刘文娟 | 共青团员 | 英语3班 | 2022级 | 24/199 |
6 | 李 晶 | 共青团员 | 翻译2班 | 2022级 | 2/37 |
7 | 白祎玮 | 共青团员 | 英语4班 | 2022级 | 52/199 |
8 | 郭秀菲 | 共青团员 | 英语3班 | 2022级 | 7/199 |
9 | 杨舒婷 | 共青团员 | 翻译1班 | 2023级 | / |
10 | 樊彤璐 | 共青团员 | 英语6班 | 2023级 | / |
11 | 孔秀秀 | 共青团员 | 英语6班 | 2023级 | / |
12 | 和依婷 | 共青团员 | 英语6班 | 2023级 | / |
13 | 向敏媗 | 共青团员 | 英语4班 | 2023级 | / |
14 | 高兴红 | 共青团员 | 翻译1班 | 2023级 | / |
15 | 糟 霞 | 共青团员 | 翻译2班 | 2023级 | / |
16 | 张艺潇 | 共青团员 | 英语4班 | 2023级 | / |
17 | 刘 婷 | 共青团员 | 英语5班 | 2023级 | / |
18 | 谭康昱 | 共青团员 | 阿拉伯语班 | 2023级 | / |
19 | 王浩博 | 共青团员 | 阿拉伯语班 | 2023级 | / |
20 | 李含芝 | 共青团员 | 英语3班 | 2023级 | / |
21 | 张承益 | 共青团员 | 英语4班 | 2023级 | / |
22 | 袁晨露 | 共青团员 | 英语6班 | 2023级 | / |
23 | 杜鑫玥 | 共青团员 | 英语2班 | 2023级 | / |
24 | 叶缘缘 | 共青团员 | 英语5班 | 2023级 | / |
25 | 王 琳 | 共青团员 | 英语1班 | 2023级 | / |
26 | 王 琛 | 共青团员 | 英语4班 | 2023级 | / |
27 | 尹 慧 | 共青团员 | 英语1班 | 2023级 | / |
28 | 李 彤 | 共青团员 | 日语1班 | 2023级 | / |
29 | 齐 凯 | 共青团员 | 英语6班 | 2023级 | / |
四、2023年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时间
2023年9月28日下午18:30
(二)地点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云亭校区致朴楼 304室
(三)会议议程
1.听取、审议关于《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生会章程(修正案)》的报告;
2.选举产生2023-2024学年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学生组织工作展望;
4.选举产生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第二十五次学代会学生代表。
(四)代表构成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第二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共有正式代表11名。其中,男性代表1名,占代表总数的9%,女性代表10名,占代表总数的91%,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名,占代表总数的18%,非校、院两级学生会工作人员8名,占代表总数的72%,有少数民族代表2名,占代表总数的18%。
(五)宣传报道链接
/2023/0928/c845a217831/page.htm
五、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学院党委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院学生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人才培养目标,发挥组织优势,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为学院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奉献青春力量。
第三条院学生会的主要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积极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以文明修身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教育,帮助同学树立爱校荣校意识,培养广大同学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充分发挥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四)紧密结合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符合学院特点、适合同学需求的各类活动,激发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的热情,助力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加大与兄弟院系学生会的交流合作,学习先进经验,共同成长进步。
第四条院学生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甘肃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甘肃省学生联合会。
第五条院学生会的一切活动遵循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要求,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本科学生,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院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院学生会重大事项。
(二)加入院学生会各级组织,并在其中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此权利。
(三)对院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四)参加院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五)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要求院学生会给予帮助。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勤奋学习,艰苦奋斗,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爱校荣校。
(三)遵守院学生会章程,执行院学生会决议,积极完成院学生会委托和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四)维护院学生会荣誉、名誉及权益不受损害。
(五)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科学文化修养和思想道德涵养,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院学生会是学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学院团委和学校学生会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条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工作部门设办公室、文艺体育部、学术科技部、绩效考核部,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1-2人,总人数不超过30人。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学校学生会对应。
第十一条院学生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一)院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均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二)院学生会的各级组织一律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的制度。
(三)院学生会进行的选举和通过的决议必须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 学院学生会完善学校学生会对学院学生会工作的考核机制,每年至少听取1次学院学生会工作汇报及意见建议。
第十三条学院学生会必须及时、高效完成学校学生会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学校学生会有权对不配合的学院学生会进行问责。同时,学院学生会应开展富有本学院专业特色的各类活动。
第四章 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四条学生会委员会作为学代会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学生会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以应到会委员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第十五条学生会委员会由当选为学生委员的学生代表组成,学生委员经学生代表充分酝酿后,由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院党委批准。学生委员每届任期1年,若学代会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委员的任期相应改变。
第十六条学生委员在任职期间内由于转学、受处分、休学、退学、毕业等原因造成学生会委员会名额空缺时,由学院在同一届学生代表中确定补选名单,经学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同意后,补选生效。学生委员受学代会及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代会。
(五)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会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 主席团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代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院党委批准。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探索实行主席团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选拔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三)工作负责,求真、务实。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处理及人际交往能力。
(四)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校和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五)具备牢固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学术精神和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排名和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且无不课业不及格情况。
(六)在学生会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学生工作经历。
第二十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第二十一条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学生会委员会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六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自觉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四)学有余力、学业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或班级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二十三条 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党委和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遴选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建立学生会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对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章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二十五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对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七条 述职评议坚持走群众路线,吸纳广大同学参与群众评议,让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广大同学面前亮作风、晒成效、找差距。
第二十八条 评议会组成人员以学院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参与。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二十九条 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团委根据书面总结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五)评价结果应用
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良好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八章 从严治会
第三十条院学生会要始终坚持学校党委的全面领导,定期向同级党委(党总支)汇报工作。
第三十一条院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同级团组织报告。
第三十二条院学生会要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提前进行工作规划,注重遴选和培养工作人员。
第三十三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三十四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政和学院团委共同参与的院级评议会进行述职,评议结果作为推优选先的主要参考条件。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院学生会的活动经费由学院划拨,由学院团委统筹管理,用于院学生会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第三十六条 院学生会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与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生会章程相抵触。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修订权归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生代表大会所有。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生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