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术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 发布时间:2024-09-06 浏览次数:10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术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新葡的京官网学术型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修订)》(西师党发〔202384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项奖学金。

第三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取得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籍、已注册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即不包括在职生、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仅限二、三年级具有我校注册学籍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第二章  评审条件

第四条 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劳动教育;

)学习成绩优科研能力显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实践能力突出、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大。

第五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参评学年所受纪律处分期未解除者;

(二)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

所选课程有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六)2024级开始,硕士研究生未一次性通过开题报告和预答辩者;

(七)无特殊原因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恶意拖欠学费及相关费用者;

不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活动者;

)受到党、团或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十一)其他有损学校、学院声誉的行为。

第六条 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参评期间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三章  奖项设置

第七条 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奖励 3 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奖励2 万元。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当年分配名额,按学院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及上一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定情况进行分配。

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除符合第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文科博士研究生至少有一项《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西师发〔2021160 号)规定的 B 类科研成果

2. 上一年度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 80 分以上

3. 至少参加过一项社会工作

4. 符合学院制定的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其他条件。

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除符合第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须同时具备学院制定的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其他条件

  1. 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一)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设三个等次,士一等1.8万元,博士二等1.4元,博士三等1硕士一等1万元,硕士二等 6000 元,硕士三等3000元。学校以符合参评条件的在读二、三年级研究生数量为基数,按奖励比例进行分配。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对奖学金名额按学生类别及比例进行再分配。

符合奖励条件的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直接评定博士学业三等综合奖学金

被录取的普通推免生、直博生、“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专项计划、学校辅导员专项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大学生应征入伍计划、硕博连读生,一次性享受 1 万元奖学金。

  1. 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设优秀品德奖、学术科研奖、劳动实践奖、就业创业奖、文体优胜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所有单项奖学金按获奖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8%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按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评选,每项奖励2000元。

研究生申请学业单项奖学金时,研究课题、学术期刊论文、著作必须是学生主持的研究课题、学生为第一作者 (含与导师合作视同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出版的专著(著作);批示性采纳成果、社会实践项目、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必须是研究生为组长或主体的获批项目;发明专利须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为成果第一单位,申报者位列发明人前两位。符合参评条件的科技奖须以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奖名单顺序中除去教师和外单位人员,研究生排在获奖者第一位。参与的研究课题、学术期刊论文、著作及参与获得的批示性采纳成果、社会实践项目、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不纳入单项奖励范围,只可用于学业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1.优秀品德奖

参评条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甘于奉献、孝老爱亲、自强励志等方面事迹突出,受到省级(含)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在学生群体中起到模范引领作用。

2.学术科研奖

参评条件:学习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上一年度必修课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活动,表现突出;以奖励高水平成果为导向,在学术期刊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奖励等方面成果突出,取得学校规定的自然科学类 类、人文社科类 类及以上科研项目成果。

3.劳动实践奖

参评条件: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崇尚劳动,自觉弘扬劳动精神,积极参加学校“三助一辅”岗位实践锻炼及校院组织的其他各类社会实践(不包括专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表彰奖励;或结合学科优势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取得学校规定的教学项目成果、应用类成果、艺术传媒类奖励类及以上的实践类成果(包括积极参加并完成上一年度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实习见习实训及校院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活动,在专业竞赛以及发明专利、技术转让、咨询报告、政策建议、艺术创作、案例设计等实践应用方面)。

4.就业创业奖

参评条件:锐意创新,富有开拓精神,勇于自主创业,积极以创业带动就业,本学年个人或团体在由教育部、教育厅举办或学校认可的全省性(含)以上就业创业类竞赛中取得三等奖(含)以上奖励,先进事迹具有广泛校园影响和校园带动作用;或以学生本人为法人代表成立公司,有一定社会融资,经工商注册且经营良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文体优胜奖

参评条件:本学年个人或团体(全体成员)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文化、体育、艺术等非专业类竞赛中获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竞赛前六名,或获省级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竞赛前三名以上奖励。

6.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参评条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素质优秀,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研究生服务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或在协助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若参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分配学院的名额,将通过答辩方式决定最终上报名单。

第九条  各项奖学金具体名额分配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名额分配。

奖学金类别

学术型硕士

合计

国家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一等



学业奖学金二等



学业奖学金三等



优秀品德奖



学术科研奖



劳动实践奖



就业创业奖



文体优胜奖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第四章  评选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行积分制,由学业成绩评分、科研及专业实践评分和综合表现评分三部分组成。总计评分=生学业成绩×40%+科研及专业实践×40%+综合表现×20%。奖学金的评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获奖成果不能重复评奖,所有成果认定时间为202391日至2024831日。

同一年国家奖学金和学业综合奖学金只能评选其中一项,同时每人每年最多可申报 2 项单项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学业综合奖学金,同时获单项奖学金的,获奖者享受荣誉,奖金依据“就高”原则只享受其中的最高额度。

同一成果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或获得不同级别奖励,“就高”参评一项,不累计。申请者所提供的各项评选材料必须是原件。相关成果认定级别有争议的,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后,审定级别。

研究生申报成果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对任何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欺骗、重复申报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评分标准如下:

一、学业成绩评分

上一年度各科平均成绩×40%(依据学分课成绩进行计算)

二、科研业绩加分

依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修订)》(西师发2021160号),参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科研成果,包括正式见刊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外文期刊的,须提供DOI号)、获得正式授权的专利、出版的学术专著、科研奖项及得到有关部门批示的研究咨询报告

B 类以上成果者在名额允许的条件下直接参评(“直接参评”指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优先考虑 A 类、B 类科研成果获得者,即在名额允许的情况下,有 A 类成果的研究生可直接获得国家奖学金。如 A 类成果获得者人数多于学院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则 A 类成果获得者之间按积分进行排序,决定其是否获得国家奖学金;如无 A 类成果或 A 类成果获得者少于国家奖学金名额,则优先考虑 B 类成果获得者;如 B 类成果获得者人数多于国家奖学金名额,则 B 类成果获得者之间按积分进行排序,决定其是否获得国家奖学金。依次类推,如名额允许,其他类科研成果获得者可依积分高低排序,决定其是否获得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必须同时提交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一)科研论文类

发表论文计分明细

刊物级别

加分

备注

A1 类论文

100


A2 类论文

85


B 类论文

70


C 类论文

55


D 类论文

5

最多计4

经学院批准自费参加国家级

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

15

最多计 1

学院资助参加国家级

学术会议并宣读论文

5

学术论文作者单位需署名是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独立完成的,计相应等级的分值。合作完成的,分以下两种情况计分:1.与教师合作完成,研究生排名须为所有作者的前四名:两人完成者,计相应等级的分值;三人完成者,排名第一和第二的研究生分别计独立作者的 65%35%;四人完成者,排名第一、第二和第三的研究生分别计独立作者的 50%30%20%(以上排名均不论教师参与的排名先后,只按研究生排名顺序计分)2.与学生合作完成,研究生排名须为所有作者的前三名。两人完成者,排名第一和第二的研究生分别计独立作者的 65%35%;三人完成者,排名第一、第二和第三的研究生分别计独立作者的 50%30%20%

由国家正规数字出版机构出版的诗歌类翻译作品,无字数限制,等同一篇 D 类论文;由国家正规数字出版机构出版的其他类翻译作品,不少于1500字,等同一篇 D 类论文。发表的科研论文、翻译作品认定级别有争议的,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后,审定级别。

(二)学术专著、编著、译著(译文)

科研著作计分明细

项目级别

加分

备注

A 类专著/译著/教材

85


B 类专著/译著/教材

70


C 类专著/译著/教材

55


D 类专著/译著/教材

40


学术著作作者单位需署名是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独立完成的,计相应等级的分值。合作完成的计分办法同学术论文。发表的学术专著、编著及译著(译文)认定级别有争议的,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后,审定级别。

科研课题及创新创业项目

科研项目计分明细

项目级别

加分

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项目(结项

100

主持并完成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其它B类科研项目(结项

70

主持并完成C 类科研项目(结项

55

主持并完成D 类科研项目(结项

40

主持国家社科项目(未结项

50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其它B类科研项目(未结项

未结项

35

主持C 类科研项目(未结项

27.5

主持D 类科研项目(未结项

20

创新创业项目计分明细

项目级别

加分

主持并完成国家创新创业项目(结项)

100

主持并完成教育部人文创新创业项目及其它B创新创业项目(结项)

70

主持并完成C 创新创业项目(结项)

55

主持并完成D 创新创业项目(结项)

40

主持国家创新创业项目(未结项)

50

主持教育部人文创新创业项目及其它B创新创业项目(未结项)

35

主持C 创新创业项目(未结项)

27.5

主持D 创新创业项目(未结项)

20

注:

  1. 所有课题的证明必须是相应主管部门所开具的印有公章的证明;具体级别依据学校科研部门认定,必须以“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为主持单位方可计分。独立完成的,计相应等级的分值。合作完成的计分办法同学术论文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创新创业类项目认定级别有争议的,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后,审定级别。

  2. 本年度主持科研项目或创新创业项目并结项的主持人相应等级的全分,参与人按照排名顺序依次计主持人全分的50%45%40%35%30%25%20%15%10%10名之后的全部按10%计。获得立项且未结项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均减半计分;同一个项目在两个年度完成,在立项未结项和立项已结项中只计算一次。在校期间每年同一类别的项目每人只能主持一项,参与两项。

  3. 为引导各项目组按照参赛成员个人贡献度排名进行加分,202391日至2024831日的项目,由立项团队指导教师及团队负责人进行排名并按相应比例计分。202491日之后的项目,严格依据证书上的排名按相应比例计分。

科研获奖类

研究生取得以下科研成果奖励,可折算一定的科研分数。

科研奖励计分明细

项目级别

加分

备注

A1 类研究成果奖励

100


A2 类研究成果奖励

85


A3 类研究成果奖励

80


B 类研究成果奖励

70


C 类研究成果奖励

55


D 类研究成果奖励

40


注:所有科研获奖的证明必须是相应主管部门所开具的印有公章的证明;具体级别依据校科研部门认定,必须以“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为主持单位方可计分。独立获奖的,计相应等级的分值。合作获奖的计分办法同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认定级别有争议的,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后,审定级别。

国际学术交流


自费赴国外学习

自费赴港澳台学习

学院资助赴国外

学院资助赴港澳台

 ≧一学期

22

15

23

10

<一学期

20

8

12

5

三、专业实践评分

专业竞赛获奖: 参加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教学技能大赛、英语辩论赛、英语演讲比赛、口笔译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学院外语短剧大赛等),可按获奖级别依次加分,具体见下表。

专业竞赛获奖计分明细

级别

加分

备注

国家级特等奖

22


国家级一等奖

20


国家级二等奖

18


国家级三等奖

16


国家级优秀奖

10


省级特等奖

16


省级一等奖

14


省级二等奖

12


省级三等奖

10


省级优秀奖

6


校级特等奖

12


校级奖一等奖

10


校级奖二等奖

8


校级奖三等奖

6


校级奖优秀奖

1


院级特等奖

6


院级一等奖

4


院级二等奖

2


院级三等奖

1


院级优秀奖

0.5


注:

  1. 同一作品获不同奖时,取最高奖项计算一次,不累计;不同作品获不同奖时,可累计。参加的专业竞赛认定级别有争议的,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后,审定级别。学校相关部门有最新文件或指导意见时,参照学校文件或指导意见执行。

  2. 个人获奖的,国家级、省厅级、校级奖励可按获奖级别依次加分。团体获奖的,在校期间每年同一类别的比赛只能以排名第一(主持人)的身份参加一项,排名第二及之后(参与人)的身份参与两项。1-3人合作完成的,团队成员均计相应等级的全分;3-5人合作完成的,排名1-3名的计相应等级全分的90%4-5名计相应等级全分的70%5人以上合作完成的,排名第1计相应等级全分;排名第2至第9的,依次递减相应等级全分的10%;排名第10及以后的,计相应等级全分的10%

3.《研究生奖学金各类专业竞赛目录》中认定为“院级荣誉”的统一按院级优秀奖计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项。

专业类征文比赛获奖:参加外语教育教学等与专业学习相关的征文比赛,具体见下表:

专业类征文比赛获奖加分明细

级别

加分

备注

国家级特等奖

20


国家级一等奖

19


国家级二等奖

18


国家级三等奖

17


国家级优秀奖

16


国家级纪念奖

15


省级特等奖

14


省级一等奖

13


省级二等奖

12


省级三等奖

11


省级优秀奖

10


校级特等奖

9


校级一等奖

8


校级二等奖

7


校级三等奖

6


校级优秀奖

5


院级特等奖

4


院级一等奖

3


院级二等奖

2


院级三等奖

1


院级优秀奖

0.5


注:同一作品获不同奖时,取最高奖项计算一次,不累计;不同作品获不同奖时,可累计。参加的征文类比赛认定级别有争议的,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后,审定级别。

专业实践活动: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实践活动,或代表学院参加校外专业实践活动(如教育硕士在实习学校举行公开课、翻译硕士在实习单位获奖、大型活动中担任口、笔译工作,获得“优秀实习生”等),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校级加5分,院级加3因同一事项获奖,就高计算;不同事项获奖,累计计算。参加的专业实践活动认定级别有争议的,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后,审定级别。

4.学术型硕士在本年度奖学金评定期间通过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者可获得相应加分。


一级

二级

三级

口译

50

30

10

笔译

50

30

10

四、综合表现评分

综合表现分=导师评价+学术活动分数+社会活动分数+荣誉获奖分数+纪律考核分值

导师对学生的总体评价总分 10 分。

社会活动加分

1. 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服务社会方面急难险重工作并认真完成所分配的各项工作和任务者,每次计12分,可累计。

2. 参与由学院组织或批准的志愿服务活动,每次活动计 0.6 分,累计不超过3分。

3. 协助学校、学院组织学术会议者计 2 分。

4. 参演学院大型文艺活动计 3 分;代表学院参加学校各类活动者,如学校新年晚会、“丁香花开”“木铎杯”辩论赛、体育文化节等计 5 分,不累计。

5. 长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研究生管理、组织协调工作(至少连续满一年)且表现优异者,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计 12分,班长、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计10分,班级团支、“三助一辅”计7分,党支部支委根据支部评议计4-7分。班级其他班委、研究生会干事计 4 分,不累计。学生同时身兼数职的不累积计分,按最高加分项计分,且任职半年以上、不满一年者计减半计分。

荣誉获奖加分

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社会实践、文艺汇演、文明宿舍评比等活动获奖者,国家级加 8 分、省级加 6 分、校级加 4 分,院级加 2 分。同一文体活动获不同等级奖,计最高分,不累加;若为不同项目,可累加。若为团体,所有成员均获得该项相应名次得分。荣誉获奖加分最高为 10 分。

纪律考核减分

1. 检查宿舍未按时返校的,每次计 -2 分。

2. 上一学年被学校通报为差评宿舍、违规宿舍的,宿舍成员每次计-5分。

3. 因个人原因被记录为早归、晚归的,每次 -2 分。

4. 在网络上发表不良、不实言论,对学校和学院、班级、同学声誉造成影响者,每次计-5分。

5. 无故旷课者一次计-2分(含导训课)。

6. 报名参加学院集体类文体、志愿、实践、竞赛活动,中途无故放弃者一次计-2分。

7. 本学年不积极参加学术报告、专家讲座等学术活动者每缺席一次计 -3分。

8. 本学年不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团活动劳动教育等集体活动和无故不接受各级组织分配的工作者每次计 -2 分。

以上减分项均可累计计算。

在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单项奖学金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研究生,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内各类奖助学金评选、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负责解释。

附件: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奖学金各类专业竞赛目录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

2024618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研究生奖学金各类专业竞赛目录

序号

赛事名称

评定等级

1

 “儒易杯”中华文化国际翻译大赛(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上海世语翻译集团

专业省级

2

韩素音国际翻译大赛(中国翻译协会

专业国家

3

LSCAT全国口译初赛、复赛、决赛(中国翻译协会

专业校级/省级/国家级

4

全国翻译技术大赛(中国外文局、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专业省级

5

 “华政杯”全国法律翻译大赛(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翻译协会

专业省级

6

 “上电杯”全国科技翻译大赛(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翻译协会翻译服务委员会

专业省级

7

山东省英语翻译大赛(山东省翻译协会

专业省级

8

 “海伦·斯诺翻译奖”竞赛(陕西省翻译协会

专业省级

9

《英语世界》杯全国大学生翻译大赛(商务印书馆《英语世界》杂志社

专业省级

10

 “田家炳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田家炳基金会

专业国家

11

 “华文杯”高校英语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微格教学委员会

专业国家

12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校研究生院)

专业校级

13

中国传统文化及中医药文化翻译大赛

专业省级

14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初赛校级/复赛省级

15

全国外事外交翻译大赛

专业省级

16

CATIC全国翻译大赛

专业校级

17

外研社·国才杯全国英语阅读、写作、演讲比赛

专业校级/省级/国家级

18

外研社辩论赛/演讲赛

专业国家级

19

山东/辽宁省翻译大赛

专业省级

20

全国专利翻译大赛

专业

21

 “赋教杯全国英语教学设计大赛

专业院级

22

全国大学生英语翻译大赛 NETCCS国际英语外语教师协会中国英语外语教师协会

专业校级

23

全国大学生英语作文大赛 NEWCCS国际英语外语教师协会、全国大学生英语作文大赛组委员

专业校级

24

CATIC全国写作大赛

专业校级

25

CATTI全国翻译大赛(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外文局翻译院联合发文、冠名

专业院级/校级/省级

26

中国法律外交翻译大赛

专业院级

27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专业院级/校级/省级

28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三创赛

专业院级/校级/省级

29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专业院级/校级/省级

30

职业规划大赛

专业院级/校级/省级

31

甘肃省教师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应用能力大赛

专业校级

32

中西部外语翻译大赛各种组别赛事

专业校级

33

全国高校创新英语挑战活动英语翻译赛

院级荣誉

34

普译奖全国大学生翻译比赛/大学生科技翻译大赛(中国技术创业协会

院级荣誉

35

全国大学生中外文学常识竞赛

院级荣誉

36

全国高校创新英语挑战活动综合能力赛(中国文化信息协会创新文化传播专业委员会

院级荣誉

37

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大赛

院级荣誉

38

 “华渔杯全国中小学信息化教学技能大赛“微课评比

院级荣誉

39

全国高校英语词汇竞赛初赛/全国高校英语词汇挑战赛

院级荣誉

40

全国高校英语综合能力赛

院级荣誉

41

全国高校英语翻译竞赛

院级荣誉

42

全国高等院校大学生英语能力大赛(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创新研究所教师发展中心

院级荣誉

43

 “亿学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词汇及综合能力大赛

院级荣誉

44

 “BETT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词汇大赛(BETT系列各种赛事均包含)(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委员会

院级荣誉

45

 “英语周报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语法挑战赛(英语周报社系列各种赛事均包含)(英语周报社、名师在线编辑部

院级荣誉

46

国际大学生英语作文挑战赛/国际大学生英语能力挑战赛(国际澳门学术研究院外语教育研究所

院级荣誉

47

中国商业联合会举办的全国大学生英语词汇创新与实践知识竞赛及其他赛事(中国商业联合会

院级荣誉

48

全国大学生英语语法竞赛(NCEGC)(全国大学生英语语法竞赛组委会

院级荣誉

49

全国大学生英语能力挑战赛(NCEPC)(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

院级荣誉

50

 “译成都”全国大学生英语翻译大学(译成都系列各种赛事均包含)

院级荣誉

51

 “中外传播杯”全国大学生英语阅读大赛(中外传播杯系列各种赛事均包含)

院级荣誉

52

全国行业+英语能力大赛(PEPC)(中国翻译协会人才测评委员会

院级荣誉

53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举办的“外文奖”全国大学生英语阅读大赛(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系列赛事均包含)

院级荣誉

54

 “中教杯”全国大学生英语翻译大赛(中教杯系列各种赛事均包含)(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育标准化研究所

院级荣誉

55

全国大学生英语阅读竞赛(空中英语教室杂志社、北京民教信息科学研究院

院级荣誉

56

全国“名师杯”教学综合能力成果大赛(名师杯系列各种赛事均包含)

院级荣誉

57

 “高教社杯”全国商务英语实践大赛(高教社杯系列各种赛事均包含)(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高教杯”全国商务英语实践大赛

院级荣誉

58

 “向上杯”全国大学生英语阅读能力大赛(向上杯系列各种赛事均包含)

院级荣誉

59

 “ETTBL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词汇挑战赛(ETTBL杯系列各种赛事均包含)

院级荣誉

60

全国大学生国际中英双语对外翻译能力大赛

院级荣誉

61

CERTIFICATE

院级荣誉

62

 “联合国采购杯”全国大学生英语翻译大赛(联合国采购杯系列各种赛事均包含)

院级荣誉

63

全国高校商务英语词汇应用大赛/全国大学生商务英语竞赛(中国—欧洲经济技术合作协会

院级荣誉

64

华梦杯˙国际交流英语知识竞赛

院级荣誉

65

全国大学生英语词汇竞赛

院级荣誉

66

 “亿学&新东方乐词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词汇及综合能力大赛

院级荣誉

67

全国高校商务翻译(英语)能力挑战赛

院级荣誉

68

全国大学生英语翻译能力竞赛 E-C/C-E

院级荣誉

69

 “全球百人百译”汉英翻译大赛

 院级荣誉

70

 “创研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词汇能力挑战赛(创研杯系列赛事均包含)

院级荣誉

71

全国学术英语词汇竞赛

院级荣誉

72

全国青年创新翻译大赛

院级荣誉

73

全国大学生英语语法挑战赛

院级荣誉

74

全国高等院校英语能力大赛

院级荣誉

75

全国大学生外交英语大赛(中国服务贸易协会

院级荣誉

76

 “英语世界”全国大学生英语听力大赛(英语世界杯系列赛事均包含)(英语世界编辑部

院级荣誉

77

 “CVTAAC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词汇能力挑战赛(CVTAAC杯系列赛事均包含)

院级荣誉

78

 “中促杯”全国大学生英语阅读大赛(中促杯系列赛事均包含)(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综合素质与职业发展教育专业委员会

院级荣誉

79

 “IEERA”国际英语词汇大赛(IEERA杯系列赛事均包含)

院级荣誉

80

 “批改网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词汇大赛(批改网杯系列赛事均包含)

院级荣誉

81

 “新榕城杯”翻译技能大赛(新榕城杯系列赛事均包含)

院级荣誉

82

全国学术英语词汇竞赛

院级荣誉

83

 “创新实践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词汇竞赛(创新实践杯系列各种赛事)

院级荣誉